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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當事人:上訴人甲、本所協助之被上訴人乙 甲乙於108年8月12日簽立「借款契約書」,約定乙向甲借款50萬元,並約定乙開立面額為200萬的本票一張,作為借款的擔保用,並以乙之妻為連帶保
本件勝訴案例攸關繼承事宜,遺產的繼承時常有糾紛發生,以下分享本所成功幫助當事人遺產變價分割之案例:
甲(本所協助之原告)購買一房屋,並且欲全部裝潢 、翻修,使其可供新居落成、日常居住之用,故與乙約定由乙承攬房屋的室內裝修,包含電力工程、給排水工程、泥作工程、磁磚工程,而甲已經依約給付兩期工程款,乙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