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隔壁老王侵害配偶權成功求償-民事成功案例分享|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民事律師,損害賠償律師,侵害配偶權律師,侵權行為律師,外遇求償律師
一、案件背景
本案是一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。
甲OO(本所客戶)為原告,乙OO為甲OO鄰居,丙OO為甲OO配偶。
二、原告甲OO的主要主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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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OO常到甲OO家中作客,並對甲OO配偶丙OO示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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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曾目睹乙OO與丙OO疑似進入汽車旅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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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以錄音方式蒐證得知乙OO與丙OO有性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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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當場發現二人在車內後座衣著不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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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主張婚姻被破壞,精神痛苦重大
三、被告乙OO的主要抗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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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認有明確不正當男女關係證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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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錄音內容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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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竊錄影片、照片沒有證據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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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認侵害配偶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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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「仙人跳」抗辯
四、法院判賠40萬
1. 錄影與照片有證據能力
2. 侵害配偶權不以真正發生性行為為必要
3. 法院採信丙OO的證述
4. 法院認定乙OO與丙OO至少有6次以上逾矩親密行為
5. 法院不採信「仙人跳」抗辯
五、張方俞律師之訴訟策略亮點
1. 成功建立「逾矩親密行為也會侵害配偶權」的攻防主軸
2. 有效運用錄音、錄影、照片與證人證述形成證據鏈
3. 主張蒐證是為保護自己權益,且在當下若不即時拍攝,將來很難證明,手段沒有超過社會相當性,成功突破被告「證據能力」抗辯
4. 將證據鍊與法律要件結合,讓法院認定被告仙人跳抗辯不足採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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