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肇事差點留前科又賠錢-刑事不受理案例分享| 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刑事律師,車禍案件律師,過失傷害律師,損害賠償律師,交通事故律師

 

一、案件背景

    1. 本所客戶甲OO於夜間駕車行經路口,未注意車前狀況,以約時速70公里,自內側車道切往外側車道直行。
    2. 同時,告訴人乙OO騎機車由對向行駛至該路口,左轉時未讓直行車先行。
    3. 雙方因此發生碰撞,乙OO受有頭部外傷、硬腦膜下出血合併腦震盪、腰椎骨折及骨盆腔骨折等嚴重傷勢。
    4. 檢方起訴甲OO過失傷害,乙OO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,請求上百萬賠償金。

 

 

二、張方俞律師、李庠雲律師在本案中的意義

  1. 談判能力:以甲OO設定的目標賠償金協調和解。
  2. 損害最小化:爭取甲OO不受刑事處罰,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又需要支付賠償金。
  3. 風險管理:爭取和解的同時,為萬一和解破局後的刑事審理做準備,降低潛在的刑度,也向法院爭取時間。

 

 

 

三、結論

  1. 成功以乙OO求償金額半數達成和解,並確保乙OO撤回告訴。
  2. 避免甲OO留下前科。
  3. 免除後續繁雜的訴訟,達成雙贏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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