盜刷老公的卡差點迎來牢獄之災-刑事緩刑案例分享| 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刑事律師,偽造文書律師,詐欺案件律師,刑事律師,中部刑案律師

 

 

一、起訴書認定背景事實

  1. 甲OO(本所客戶)為老婆

  2. 乙OO為老公

  3. 乙OO因家庭日常開銷等需求,曾將多張信用卡交由甲OO保管、使用,並讓甲OO得以接觸相關支付資訊。之後甲OO超出授權範圍,利用乙OO的信用卡與小額支付資料,進行多次網路消費,金額高達150萬。

 

 

 

 

二、辯護人張方俞律師、張方駿律師策略亮點

  1. 消費紀錄明確,打無罪風險過高,選擇坦承犯罪去爭取減刑
  2. 與乙OO成立調解
  3. 甲OO多次刷卡消費是基於同一犯意,只有一個犯罪行為,不應論以數個犯罪行為
  4. 請乙OO念在舊情,共同說服法院甲OO無再犯之虞,無執行徒刑的必要

 

 

 

 

 

三、結論

法院採納辯護主張,同意給予甲OO緩刑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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