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開發票作假帳退稅遭起訴-緩刑案例分享|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刑事律師,逃漏稅案件律師,商業會計法律師,稅捐稽徵法律師

 

 

一、背景事實

  • 甲OO:本案被告(本所客戶、公司負責人之一)

  • 乙OO:其他被告(記帳士/報稅代理、亦為公司負責人)

  • 甲OO、乙OO用不實進項憑證、假出口報單、不實發票製造兩千多萬假金流去申請退稅與扣抵,讓國稅退了近百萬不該退的稅。

 

 

 

二、辯護人辯護策略及亮點

1️⃣ 程序策略:張芳浚律師、李庠雲律師把戰場從「硬拼到底」轉成「可控止損」:

  1. 因本案犯罪事證明確,選擇在準備程序自白 → 促成改簡易判決

  2. 把不確定性壓到最低,將刑度控制在緩刑獲得易科罰金範圍。

 

 

2️⃣ 量刑與緩刑:以下主張將「再犯風險」降到最低:

  1. 無前科、犯後態度佳(自白、配合)

  2. 補繳本稅與罰鍰

  3. 家庭與工作狀況

  4. 健康狀況

 

 

 

三、結論

法院肯定辯護人的主張並給予緩刑,免除甲OO入監服刑的風險。要注意稅務案件一不小心就可能涉及刑責,因此,如不幸涉及不法,應在偵查階段及早尋求律師協助,將刑度降至最低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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