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另一伴外遇出軌錄影蒐證反被告妨害秘密-無罪案例分享| 台中刑事律師,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侵害配偶權律師,台中妨害秘密律師,偷拍案件
人物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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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:被告(丈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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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OO:告訴人(外遇對象,即被拍攝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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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OO:甲OO的妻子
甲OO於夜晚路旁發現丙OO的汽車,懷疑其婚內出軌,即上前錄影拍攝車內情況,不料拍攝到丙OO、乙OO於車內裸露之畫面,乙OO認為甲OO無故偷拍,憤而提起刑事妨害秘密之告訴,檢察官偵查後並起訴甲OO。
檢方起訴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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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OO(妻子)深夜開車外出,並在車內搭載乙O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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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在偏僻處臨停後,甲OO尾隨到場,把車停在對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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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OO下車拿手電筒+手機朝車內拍攝,內容包括:
(一)車內互動(活動內容)(二)乙OO的生殖器影像 -
檢方認為甲OO是為了蒐集「侵害配偶權」證據,但手段觸犯刑法妨害秘密(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)。
辯護人張方俞律師主張
(一)乙OO、丙OO明確知情甲OO在拍攝,不算「竊」錄行為。
(二)車內活動從車窗可透視,不屬於「非公開活動」。
(三)甲OO是為了保障配偶權,不得已才拍攝錄影,並非「無故」。
結論
法院採納辯護人的主張,認為甲OO偷拍竊錄實際上通過利益衡平的檢驗,對丙OO侵害不算太大,故沒有質違法性。
判決:甲OO無罪!

